截至目前,2018年我市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共发放7.77亿元,占全省发放总额的10.86%。
市区范围内计发补贴依据已由2017年的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调整为土地确权面积,标准由110元/亩调至120元/亩。各县补贴依据自行研究确定。